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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南税务注销再提速

发布时间:2020-07-16 11:02:00

        燕赵时讯消息(通讯员高振新)今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滦南县税务局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顺应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形势,大力度提倡“非接触式”办税。深入推进税务注销便利化,积极引导纳税人选择“电子税务局”办理税务注销便是重点业务之一。

        该局负责注销业务的税务干部从纳税人的实际需求出发,结合自身丰富的工作经验,专门制作了《网上企业注销操作流程》,上面清楚地标注了注销业务的各个流程及需要注意的细节,以便纳税人“按图索骥”;同时,该局还在办税服务厅设有专门的“清税注销”叫号系统选项,并开设了两个“清税注销业务专窗”,实行工作人员“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咨询服务制度,方便纳税人进厅办理。

        ▲税务干部向前来咨询税务注销业务的纳税人展示《网上企业注销操作流程》

        按照相关规定,只要符合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和B级、控股母公司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的M级、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未达增值税起征点、从未领用过发票等7种情形之一的纳税人,税务机关要即时出具清税文书。

        如果纳税人不符合即办条件,需要走一般税务注销程序。此类纳税人同样走完网上申报注销程序后,由税务窗口出具的《清税申报表》,一次性告知纳税人需提供《财务报表》《所得税报表》等相关资料到税源管理分局进行一次情况核查。无问题后,再由税务窗口出具《清税证明》,完成注销。按照税务总局的最新文件精神,如果一般注销业务纳税人没有涉嫌偷逃抗骗税、虚开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税务注销应该分别在10个工作日和5个工作日内办结。相比以往,办结时限缩短了50%。但是在滦南,实际的注销效率要更高。

        ▲滦南茂宏商贸有限公司会计刘玉芬领取《清税证明》

        滦南茂宏商贸有限公司属一般纳税人。7月7日,该公司会计刘玉芬通过电子税务局发起注销申请,而该公司不符合即办条件,只能走一般注销程序。7月8日,刘玉芬便拿到了《清税证明》,完成了注销。   
        此外,考虑到基层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不会操作电子税务局的现实情况,该局针对此类纳税人更多采用现场注销的方式。如:滦南县焰火饭店法人郑先生来到滦南县办税服务厅办理税务注销业务,工作人员电话告知税源管理分局终止该纳税人的“定期定额”业务后,便为郑先生即时出具了《清税证明》。

        “这一系列的举措,保证了税务注销服务的高效完成。”国家税务总局滦南县税务局相关负责人陈树群表示,“我们坚决打破‘易进难出’的传统观念,让税务注销不再难,方便纳税人退出市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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