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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河北省公布税收违法“黑名单”332个

发布时间:2020-01-17 10:41:58

        燕赵时讯消息(记者彭海峰 通讯员李文英)河北省税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社会诚信体系建设部署,按照《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要求,2019年公布税收违法“黑名单”332个,同比增长253%,并与其他部门共同对税收违法“黑名单”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有效打击了税收违法失信行为,维护了经济税收秩序、国家税收安全和社会公平正义。
        近年来部分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后走逃(失联),妄图逃避税务部门监管,严重扰乱经济税收秩序。为严惩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后走逃(失联)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2019年公布的走逃(失联)案件占比达62.65%,并对其实施联合惩戒措施。例如:
        河北沁宾机电设备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丰收路188号奥北公元A区2-1-202室,纳税人识别号码:91130102MA0CN1PC3L,该公司在2018年9月至2019年3月期间,非法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75份,金额710.69万元,税额113.71万元;对外虚开增值税销项发票70份,金额623.33万元,税额104.42万元。经国家税务总局石家庄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查证确认其走逃(失联)。
        沧州市开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沧州市运河区解放西路颐和文园5号楼302,纳税人识别号:91130903MA0D64KW1C,该公司在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期间,对外虚开增值税销项发票50份,金额497.58万元,税额79.61万元,经国家税务总局沧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查证确认其走逃(失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企业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税务机关分别将上述案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上述违法案件当事人将会被实施联合惩戒和法律制裁。
        下一步,税务部门将持续保持打击虚开骗税高压态势,加大对走逃(失联)企业逃避追缴欠税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将符合标准的案件依法纳入税收违法“黑名单”进行公布,与其他部门共同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加大违法者违法失信成本,进一步提升联合惩戒成效和威慑力,为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营造公平有序的税收营商环境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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